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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中心组成员要充分重视中心组学习,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制度组织理论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和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中心组成员根据职务变动随时变更。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任秘书。

    第五条  学院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把党的基本理论与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学习,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真学、真信、真用,带头谈体会、写文章、讲党课,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第六条  党委书记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学院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  党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记录,必要时撰写会议纪要。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中央和省委以及学院党委重大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四)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国情民情省情、山西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

    (八)推进学院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理论和知识。

    (九)学院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以求实求效为目标,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学习。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围绕工作全局和重大问题,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精心设计学习专题,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注重开展研讨式、互动式、情景式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对中心组成员自学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规定。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和自学书目,写出自学笔记和学习体会文章。学院党委应当掌握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并督促检查。

    (三)专题调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专题、分管领域的难点问题、具有引领性的前瞻课题,更多的把课堂搬到基层一线,把精力放到基层工作,开展体验式、调研式学习,扑下身子、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法措施。

    (四)其他形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借鉴先进经验,改进学习方式方法。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学习平台,加强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微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学期集中学习六次,每次学习不得少于半天。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党委办公室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学习制度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学院党委审定后施行。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既要克服以议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又要避免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做到聚精会神学习,认认真真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准备好发言提纲,做到认真读书、独立思考。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讨论时要紧扣主题踊跃发言、勇于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材料、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记录。

    第十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应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因故缺席者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笔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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